䷔ 噬嗑卦第 21 卦

噬嗑卦

第 21 卦 · 火雷噬嗑

卦辞

亨。利用狱。

"亨。利用狱":亨通。利于审理诉讼案件。噬嗑的意思是"咬合"——口中有物,必须咬碎才能合拢。下卦震(雷)上卦离(火),雷电交作,象征刑罚的威严与光明。卦象如同张开的嘴巴中间有一个障碍物(九四),必须咬掉它才能合拢,比喻用刑法来清除社会中的障碍。

彖辞

解释卦辞之义
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颐中有物,曰噬嗑":口中(颐)有东西阻碍,这就叫噬嗑。"噬嗑而亨":咬合之后就亨通。"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刚柔分明,行动而又光明,雷与电合在一起而彰显。"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六五柔爻得到中位而上行,虽然阴居阳位不完全恰当,但利于审理案件——因为以柔中之德行刑,不会过于严苛。

大象

君子应效之象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噬嗑卦下震(雷)上离(火/电),雷电交作。"雷电,噬嗑":雷声和闪电同时出现,这就是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先王观此卦象,以此来明确刑罚、整饬法律。雷是威严(震慑),电是光明(照察),刑罚既要有威慑力,又要明察秋毫——这就是法治的两个要素。

爻辞

六爻之辞与小象
初九
屦校灭趾,无咎。
屦校灭趾,不行也。

"屦校灭趾,不行也":脚上戴着刑具遮没了脚趾,使其不能行走。初九处于噬嗑之始,罪行轻微。"屦校灭趾,无咎":"校"是木制刑具(枷锁),"屦校"是戴在脚上的刑具,"灭趾"是遮盖了脚趾。初犯轻罪,施以小惩(脚镣),使其不能再犯,没有过失。小惩大诫,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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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噬肤灭鼻,无咎。
噬肤灭鼻,乘刚也。

"噬肤灭鼻,乘刚也":咬到了皮肤甚至没了鼻子(深深咬入),是因为骑在刚爻之上。六二居中。"噬肤灭鼻,无咎":咬进柔软的皮肤,深到鼻子都被遮没,没有过失。"肤"是柔软的肉,比喻案件容易处理。六二以柔中之德处理案件,虽然手段深入("灭鼻"),但因为案情明确、处理得当,所以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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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遇毒,位不当也。

"遇毒,位不当也":遇到了毒害,是因为位置不恰当。六三不中不正。"噬腊肉,遇毒":咬干腊肉,遇到了有毒的部分。"腊肉"是风干的硬肉,比喻陈年旧案或棘手的案件。"遇毒"说明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了麻烦。"小吝,无咎":虽有小的遗憾,但没有大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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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利艰贞吉,未光也。

"利艰贞吉,未光也":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则吉,但尚未光大。九四是卦中唯一的阳爻在中间,正是需要被"咬掉"的障碍。"噬干胏":咬带骨头的干肉——最硬最难咬的部分。"得金矢":获得了金属箭矢(比喻刚正的证据或工具)。"利艰贞,吉":利于在艰难中坚持正道,吉利。处理最棘手的案件需要坚韧不拔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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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贞厉无咎,得当也。

"贞厉无咎,得当也":守正虽有危险但无过失,是因为处置得当。六五居君位,是最高审判者。"噬干肉,得黄金":咬干肉,得到黄金。"干肉"比"干胏"稍软,"黄金"是中正之德的象征(黄为中色,金为刚正)。"贞厉,无咎":守正有危险,但无过失。六五以柔中之德居尊位执法,虽然不轻松,但能做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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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
何校灭耳,凶。
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何校灭耳,聪不明也":头上戴着枷锁遮没了耳朵,是因为听不进忠告。上九处于噬嗑之极。"何校灭耳,凶":"何"通"荷"(背负),头上戴着沉重的枷锁,遮没了耳朵,凶。这是罪大恶极的惩罚——与初九的"屦校灭趾"对比,初犯用脚镣(小惩),终犯用枷锁(重罚)。"聪不明":耳朵被遮住,听不到也听不进任何劝告,最终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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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嗑是合。事物不可以草率地结合就算了,所以接下来是贲卦(文饰)。从噬嗑到贲的逻辑:法律解决了障碍之后,还需要文明礼仪来修饰完善。

杂卦

噬嗑,食也。

"噬嗑,食也":噬嗑的本质是进食(咬合吞咽)。用牙齿咬碎障碍物,如同进食时咀嚼食物。

深度详解

7,328 字

天威与明察的交响:深度解析《周易》第二十一卦「噬嗑」

引言:咀嚼之间,天地之理

《周易》之中,有诸多卦象以极其生动的生活场景来隐喻深邃的宇宙运作与政治哲学,第二十一卦**「噬嗑卦」(䷔,火雷噬嗑)**便是其中最为典型、最具张力的一卦。

“噬”,咬也;“嗑”,合也。噬嗑,最直观的意象便是“口中有物,咀嚼使之合拢”。然而,在这看似日常的饮食动作背后,《周易》却以此构建了一套关于刑律、除暴、破除阻碍、恢复秩序的宏大叙事。在周代至两汉的易学传统中,噬嗑卦不仅是古代中国法律哲学的渊薮,更是天人感应下“威”与“明”辩证关系的最高体现。

本文将跳出简单的吉凶占断,立足于先秦两汉及之前的文献(如《左传》《国语》《尚书》《周礼》以及汉代象数易学),从文字训诂、卦象解构、彖象要旨、爻辞演进以及宏观的政治宇宙论等多个维度,对「噬嗑卦」进行超长篇幅的深度剖析,以期还原这一卦在中华思想史上的厚重底色。


第一章 释名与象数:什么是“噬嗑”?

要真正理解噬嗑卦,首先必须回到先秦的语境中,进行严密的文字训诂与卦象拆解。

1. 训诂:“物不可以苟合”

《杂卦传》言:“噬嗑,食也。”《序卦传》则进一步解释了它在六十四卦中的位置逻辑:“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在《说文解字》中:“噬,啗也。”即咬食。“嗑,多言也。”但在《易》中,“嗑”通“合”,指上下颚的合拢。上下颚本该自然合拢,但现在口中多了一块硬物,导致无法咬合。这块硬物,在生理上是坚硬的肉骨,在社会政治中,则代表着贪官污吏、违法乱纪之徒、社会发展道路上的巨大阻碍

“物不可以苟合”,这句话是理解噬嗑的眼目。天下事物,若中间有邪恶阻碍,绝不能为了表面和谐而“苟合”(妥协、和稀泥)。必须通过“噬”——也就是强硬的手段、刑罚制裁——把这块阻滞咬碎,才能实现真正的“合”(大治)。这奠定了本卦以刚猛手段解决矛盾的基调。

2. 卦象:口中含物与雷电交加

从卦象符号(䷔)来看,噬嗑卦的结构极其精妙,具有双重的取象:

第一重:大象(整体卦形) 噬嗑卦初九、上九两个阳爻在最外侧,犹如人的上下嘴唇或上下颚(阳爻实,代表坚硬的牙齿);六二、六三、六五三个阴爻在中间,犹如口腔内部的空虚(阴爻虚)。然而,在九四的位置,突然出现了一个阳爻。 这个整体形状,活脱脱就是一个张开的嘴巴,而九四就是卡在喉咙或牙齿间的那块硬骨头(颐中有物)。只有把九四这个“物”咬碎,上下颚(初九与上九)才能合拢。

第二重:上下卦象(雷电交加) 噬嗑卦下卦为震(☳),震为雷,为动,为威;上卦为离(☲),离为火,为电,为明。 雷与电,是自然界中最具破坏力,同时也最令人敬畏的现象。《周易》将雷电视为天之威怒与天之神明的显现。下震上离,意味着行动(震)必须要伴随着光明与理智(离)。在人类社会的映射中,这便成了**“威”与“明”的结合**,也就是司法刑罚的最高原则——既要有雷霆万钧的震慑力,又要有明察秋毫的洞察力。

3. 互卦与汉代卦变:隐藏的危机与来源

汉代易学大师(如孟喜、京房、虞翻)极重“互卦”与“卦变”。

  • 互卦:噬嗑卦的内部(二、三、四爻)构成一个艮卦(☶,为山,为止);(三、四、五爻)构成一个坎卦(☵,为水,为险,为陷阱,为牢狱)。 坎在艮中,险难被阻止、包围在山中,这正是一个天然的“牢狱”之象。有了坎(狱)与艮(止),才有了卦辞中“利用狱”的象数依据。
  • 卦变:虞翻认为,噬嗑卦从“否卦”(䷋)或“益卦”(䷩)变来。以否卦为例,否卦是天地不交、闭塞不通的极点。否卦的上九阳爻降到九四的位置,六四阴爻升到上六,就变成了噬嗑卦。这在哲学上意味着:打破“否”(僵局与腐败)的方法,就是将高高在上的阳刚之气下放到实处(九四),去执行刑罚,从而咬碎阻滞,化“否”为“亨”。

第二章 卦辞与彖传:刑罚的悖论与“利用狱”的哲学

1. 卦辞:亨。利用狱。

寥寥五字,却包含着巨大的思想冲击力。“亨”,即通达、顺利;“利用狱”,即适宜使用诉讼、刑罚与牢狱。

在现代人看来,刑罚与牢狱是负面的、不吉利的。但在先秦周人的观念中,当社会“颐中有物”、阴阳失调时,唯有通过严刑峻法,割除社会毒瘤,才能迎来大治的“亨”通。这就是中国古代法哲学中著名的**“刑期于无刑”**(《尚书·大禹谟》)思想的源头。

“狱”在周代不仅仅是关押犯人的地方,更是明辨是非的司法过程。《周礼·秋官司寇》记载了庞大的司法官僚体系,周人对诉讼有着极其严格的程序规定。卦辞的“利用狱”,不是鼓励滥杀无辜,而是鼓励君王和统治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制度,用以定分止争。

2. 彖传: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

《彖传》是对卦辞的深度阐释:

“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 “刚柔分”:噬嗑卦三个阳爻、三个阴爻交错排列,刚柔界限分明。在法律中,这就是是非、善恶、黑白必须有明确的界限,不能混淆。《管子·明法》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一旦定下,刚柔、赏罚就必须泾渭分明。
  • “动而明,雷电合而章”:这是对上下卦德的绝佳概括。下震为动,上离为明。行动如果缺乏理智(动而不明),就是盲动的暴政、酷吏;理智如果缺乏行动(明而不动),就是纸上谈兵、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唯有“动而明”,像雷电交合那样彰明于天下,才能让百姓既敬畏又心服口服。
  •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这句话特指六五爻(君位)。六五是阴爻居于阳位(不当位),但它在整个上卦的中间(得中)。这说明,最高统治者在行使刑罚时,本质上应该怀有“柔仁”之心(阴爻),不应嗜杀成性,但为了天下大治,又不得不坐在阳刚的位置上行使杀伐之权。这正是儒家与法家思想在《周易》中的奇妙融合——内核是仁道(柔得中),手段是法治(利用狱)

第三章 大象传:“先王以明罚敕法”的政治法理学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大象传”通常是将自然之象(雷电)引申为人事政治的指导原则。先秦诸子在构建国家机器时,无不从这一句中汲取灵感。

1. 明罚:威严下的公正

“罚”乃刑罚。为何要强调“明”? 在先秦历史中,刑罚的滥用是一大社会痼疾。《左传·昭公六年》记载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大夫叔向写信责备他,认为刑法一旦公布,百姓就会钻法律的空子,失去对道德的敬畏。但子产坚持“救世也”。《噬嗑》卦的大象传实际上站在了支持成文法的一边。

“明罚”,就是要让刑罚像天空中的闪电一样,光天化日,清晰可见。这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法律条文必须公开明朗,不能搞“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神秘主义。 第二,司法审判必须明察秋毫,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如《尚书·吕刑》所言:“明清于单辞,民之乱,罔不中听狱之两辞。”

2. 敕法:制度的整肃与固化

“敕”(chì),通“饬”,意为整顿、严肃、确立。“敕法”不仅是制定法律,更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使之成为不可动摇的社会准则。

自然界的雷电总是一起出现的,雷声轰鸣震慑万物,闪电撕裂黑暗照亮一切。先王观察到这一自然现象,感悟到国家的治理不能仅靠道德说教(那属于《贲卦》的范畴),必须有暴风骤雨般的强制力来保底。没有“雷”(暴力机关,如军队、监狱),法就没有威慑力;没有“电”(公开的审判与公正的法理),法就会沦为纯粹的屠戮。

《汉书·刑法志》将这一逻辑推向了极致,认为圣人效法天地之象,春生秋杀,天道有雷电之威,人道便有刑罚之政。噬嗑卦的大象,正是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奠基石。


第四章 爻辞与小象:刑罚的六个层级与生命周期

噬嗑卦的六个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司法案件”或“犯罪与惩罚”的全过程。从初爻的轻微犯罪,到上爻的罪大恶极;从二、三、四、五爻的法官如何艰难地“咬碎”骨头、查明真相,六个爻层层递进,不仅是法律的指南,更是人性的手术刀。

这里的关键隐喻是:不同种类的肉与骨头,代表了案件侦破的难易程度和阻力的性质。

1. 初九:防微杜渐的“小惩大诫”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 字义考证:“屦”(jù),穿戴。“校”(jiào),古代的木制刑具,戴在脚上的叫枷,枷脚之木。“灭”,没也,遮盖、掩没。“趾”,脚趾。连起来就是:给初犯者的脚戴上木制刑具,遮住了他的脚趾。
  • 深层法理:初九处在卦的最底层,代表刚刚犯罪、涉世未深的小人。此时的犯罪行为如同足底之疾,还未蔓延全身。给他戴上脚镣,让他“不行也”(无法继续走上邪路)。
  • 哲学升华:为何受刑反而是“无咎”(没有灾祸)?《周易·系辞下》对初九爻有极其精彩的专门论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孔子(或作《系辞》者)认为,人性的幽暗面在于不见棺材不落泪。在罪恶刚刚萌芽时给予严厉的轻罚(小惩),让他知道痛,从而避免未来犯下死罪(大诫)。这看似无情,实则是最大的慈悲。这正是现代刑法中“预防犯罪”理论的古典形态。

2. 六二:乘刚之患与宽严相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 字义考证:“肤”,没有骨头的软肉。“噬肤”,咬柔软的肉。代表这起案件非常容易审理,罪证确凿,阻力很小。“灭鼻”,咬得太猛,鼻子都埋进了肉里。
  • 象数解析:六二阴爻居阴位,处于下卦震卦的中位。它居中得正,代表一位公正平和的法官。为什么会“灭鼻”?因为六二下面是初九(阳爻),在易学中,阴爻在阳爻之上称为“乘刚”。六二凭借自己的正当权力去惩罚底层的罪犯,因为案件容易(噬肤),一不小心用力过猛,刑罚略微重了一些(灭鼻)。
  • 深层法理:虽然稍微重了点,但因为六二本身处于“中正”的位置,其心是公正的,所以依然“无咎”。这告诫司法者:在处理容易的案件时,切忌因顺手而忘乎所以,陷入主观臆断与滥刑。

3. 六三:能力不足与历史积怨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 字义考证:“腊肉”(xī ròu),先秦时指干透了的兽肉(往往带骨),很难咬。汉代郑玄注:“腊,全干肉也。”比“肤”硬得多。“遇毒”,在干肉里吃到了有毒变质的东西,或者陈年的毒素。
  • 象数解析:六三是阴爻居阳位(不中不正),又处在下卦震的顶端和上卦离的交界处。阴柔之质处在多事之秋的阳位,代表这位执法者德薄而位尊,能力不足却要处理棘手的案件
  • 深层法理:“腊肉”代表陈年旧案或背景复杂的案件。执法者能力不够,强行去查,结果“遇毒”——触碰到了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或者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怨恨(毒)。但这毕竟是在执行国家的刑罚(本意是好的),所以虽然“小吝”(有些麻烦和尴尬),但最终不至于有大灾祸(无咎)。这生动刻画了古代官员在反腐或处理权贵案件时的艰难处境。

4. 九四:核心破局,真理之战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 字义考证:“胏”(zǐ),带骨头的干肉。《礼记》中常作祭品。这是整个嘴巴里最硬的一块骨头。“金”,代表刚强、威严;“矢”,箭,代表直。
  • 象数解析九四是噬嗑卦的核心! 它就是卦辞中“颐中有物”的那个“物”。九四以阳爻居阴位,刚强无比,横亘在上下卦之间,是天下大治的最大阻碍(大贪官、大诸侯、黑恶势力)。
  • 深层法理:要咬碎这块带骨干肉极其困难。但是,在努力咬碎它的过程中,执法者得到了“金矢”(可能是肉里留下的箭头,隐喻查获了铁证;或隐喻执法者自身锻炼出了如金之刚、如矢之直的品格)。
  • “利艰贞”的哲学:处理这种级别的阻碍,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遭遇极大的反扑与危险。因此必须“艰”(备尝艰辛)且“贞”(坚守正道)。只有百折不挠地死磕到底,才能获得最后的“吉”。《小象》说“未光也”,意思是现在的局势还很黑暗,光明尚未完全显现,更需要咬紧牙关撑下去。这也是《周易》赋予变革者的至高赞歌。

5. 六五:君王之位与黄中通理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 字义考证:“干肉”,比“肤”硬,比“胏”软。“黄金”,黄为中色(五行属土,居中),金为刚强之物。
  • 象数解析:六五居于上卦离(光明)的中位,是整个卦的君王之位。以阴爻居阳位,代表这位君王性格仁慈柔和,但必须行使刚强的刑罚。
  • 深层法理:作为最高统治者,他面对的案件(干肉)虽然不像九四那样极其难啃,但也非同小可。他在判决中,把握住了“黄金”般的品质——既有中庸的仁慈(黄),又有立法的刚毅(金)。
  • 君王的警惕(贞厉):六五虽为君,但《周易》警告他,行使生杀大权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与惕厉(贞厉)。只有战战兢兢地秉持正道,才不会因为滥用权力而导致国家的倾覆(无咎)。这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核心政治观。

6. 上九:恶贯满盈与天道之谴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 字义考证:“何”同“荷”,肩扛。“校”,木枷。“灭耳”,枷锁巨大,套在脖子上,连耳朵都遮掩了。
  • 象数解析:上九处于全卦的最顶端,阳爻阳位,刚极而无柔。这代表罪恶已经发展到了无可挽回的极点。上九与初九遥相呼应,初九在脚下(屦校),上九在头上(何校)。
  • 深层法理:一个人从初九的脚趾之罪,如果没有得到“小惩大诫”,就会一步步走到上九,变成了死罪。为什么连耳朵都遮住?《小象》说“聪不明也”——他已经彻底听不进任何劝告、忠言与法律的警告了。
  • 哲学升华:《系辞下》再次为上九作出震撼历史的批注:“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古之何校灭耳,凶。” 这是《周易》对因果律的深刻揭示。罪恶不是一天形成的,量变引起质变。当罪恶累积到“不可掩”的程度时,天道的惩罚就会降临,必“凶”无疑。上九的毁灭,反过来证明了初九“小惩大诫”的必要性。

第五章 噬嗑卦的深层宏观哲学思想

跳出具体的爻辞,如果我们把“噬嗑”看作一种宇宙运转的规律和人类认知的模式,它向我们展示了《周易》更为深邃的哲学维度。

1. 治道辩证法:“贲”与“噬嗑”的文武之道

在《周易》的排列中,噬嗑卦(䷔)之后紧接着的是贲卦(䷕,山火贲)。两卦互为“综卦”(将噬嗑卦倒过来看,就是贲卦)。

  • 噬嗑:代表刑罚、武力、清除阻碍、刚猛的硬实力。
  • :代表文饰、礼仪、道德教化、柔性的软实力。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最高境界,就是“文武并用”、“礼法合一”。孔子讲“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纯粹的噬嗑(法家酷刑)会导致社会充满恐惧和戾气;纯粹的贲(儒家理想主义)在面对九四这样的“硬骨头”(邪恶势力)时又会显得软弱无力。 因此,天道运转必定是“先噬嗑而后贲”。先用雷霆手段清除社会毒瘤,建立基本的规则边界,然后再用春风化雨的礼乐文化去修饰和教化天下。此乃王道之根本。

2. 认识论中的“噬嗑”:突破认知的瓶颈

“颐中有物”不仅可以指代社会中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隐喻个人修养和追求真理过程中的**“认知瓶颈”与“心理障碍”**。 我们在学习、事业或人际交往中,常常会感到“卡住了”。这种停滞,就是遭遇了“干肉”或“干胏”。此时,不能选择逃避或妥协(苟合),必须调动内心的阳刚之气(震为动),用理智的眼光看清本质(离为明),付出极其艰辛的努力(利艰贞),去“咬碎”这个难关。 每咬碎一块“干胏”,我们的认知边界就拓宽一次,生命境界就提升一阶。得到“金矢”,不仅是获得证据,更是获得了直击事物本质的智慧之箭。

3. 生态与宇宙的循环:破坏是为了更好的创造

在自然界中,雷电交加看似是破坏性的灾难,但从生态学的角度看,雷电能将空气中的氮气转化为氮肥降落地面,雷雨能清除空气中的污浊,带来生机。 噬嗑的破坏性(咀嚼、咬碎、刑罚),其终极目的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消化和吸收,是为了“亨”。在宇宙的宏大视角下,旧的、腐朽的、阻碍生命流动的“物”必须被强力分解,转化为新的滋养。死亡与新生、破坏与创造,在“噬嗑”的过程中完成了完美的闭环。


结论: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周易》第二十一卦「噬嗑卦」,是一部浓缩的中国古代法制史与政治哲学大纲。

它以极其写实的“吃肉遇骨”为隐喻,串联起了犯罪心理、司法取证、君王审慎与天道报应的宏大链条。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和谐(合)从来不是无原则的退让与掩盖,而是建立在打破阻力、惩恶扬善的基础之上。

“威”与“明”的统一,是噬嗑卦留给后世治国者的至高法宝;而“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利艰贞”的警告与勉励,则是留给每一个个体的立身箴言。

当我们面对人生的困局、社会的积弊时,且听那穿越三千年的雷震之声,仰望那照破幽暗的闪电之明,以“噬干胏”的勇气和“得金矢”的决绝,咬破重重阻碍,去迎接那大治的“亨”通。这,便是《易》之大用,这,便是天道之常。